周郑交质


先秦 - 左丘明

  郑武公、庄公为平王卿士。

  王贰于虢,郑伯怨王。

  王曰:“无之。”

  故周郑交质。

  王子狐为质于郑,郑公子忽为质于周。

  王崩,周人将畀虢公政。

  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。

  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

  周郑交恶。

  君子曰:“信不由中,质无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礼,虽无有质,谁能间之?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之毛,苹蘩蕴藻之菜,筐筥錡釜之器,潢污行潦之水,可荐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,行之以礼,又焉用质?《风》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苹》,《雅》有《行苇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”


注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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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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